1921年以后,由于战时共产主义政策终结,新经济政策开始实施,领导干部,尤其经济管理干部的行为环境发生了很大的改变。

在1918~1920年反对国外武装干涉和国内反革命的国内战争期间,为了集中分配有限的资源保卫年轻的革命政权,同时受到直接向共产主义过渡思想的影响,苏维埃国家实行了战时共产主义政策。主要包括:在农村实行强制性的余粮征集制;取消一切消费品的自由贸易;1920年1月以后撤销了银行,取消了货币结算——出现了经济的实物化;加快工业国有化步伐,实行高度集中的总管理局制:按经济部门设立总局,由总局实行指令性的直接领导,统收、统支。1921年在喀琅施塔得要塞发生水兵叛乱,苏维埃政权面临着政治危机。为了遏制政治危机和迅速恢复被战争严重破坏的经济,列宁毅然转向新经济政策。新经济政策的主要内容有:以粮食税取代余粮征集制,农民完税以后的粮食可以到市场上自由贸易;允许国内私人资本租赁企业和向国外资本租让企业;将已经国有化的小企业归还业主以及重建国家银行等。新经济政策的实质,是利用商品货币关系,允许资本主义有一定程度的发展,通过国家资本主义,迂回向社会主义过渡。实施新经济政策以后,经济管理体制亦从高度集中的总管理局制向分散管理的托拉斯制转化:大规模地推行工业托拉斯化,在经济管理中强调民主集中制原则,使托拉斯代替总管理局,成为工业管理的基本环节和基本核算单位。在托拉斯制下,托拉斯有权独立组织企业的生产,通过市场实行供销活动。新经济政策时期还实施了其他配套的经济措施:为了充分调动各种所有制成分的经营积极性,生产、供销和消费合作社也获得很大的发展。总之,实施新经济政策以后,托拉斯管理者、各种合作社的管理者开始拥有支配经济资源的权力。由于在一定程度上运用了市场机制,就有了交易经济资源的条件。部分干部开始滥用权力,权钱交易,出现了腐败行为。

1992年苏联历史档案大规模解密以后,这一时期领导干部腐败的情况浮出水面。

根据契卡—国家政治保卫总局(ВЧК-ОГПУ)档案披露的绝密资料,1921年共判处贪污贿赂罪69641件,职务犯罪32177件;1922年判处贪污贿赂32587件,职务犯罪14887件。[75]过去有苏联学者认为,苏共二十大以后,党内的腐败无论是在数量上还是在贪污贿赂的额度、波及的范围上都明显扩大。因此,赫鲁晓夫时期被说成是出现“贪污贿赂的真正转折点”。[76]但是,据研究者列举的统计数字,1957年因贪污腐败被定罪者只有1800人。[77]显然,如果拿1957年被定罪的1800人与1921年的69641个贪污贿赂案件相比,那么结论应该是:早在新经济政策初期,苏联就已经出现了腐败蔓延的现象。

新经济政策时期干部腐败的原因

苏维埃政权的惩治

腐败现象的回潮